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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莎普爱思治疗白内障纯属吹牛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

“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

“明亮眼睛,幸福晚年”!

……

这些洗脑式的广告语相信对于许多爱看电视的观众来说一定不会陌生。

而近日,一篇标题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却矛头直指因这些电视广告令人耳熟能详的“莎普爱思滴眼液”,称其在高频次播放的电视广告中疑似虚假宣传。

是神药?还是忽悠?

据了解,莎普爱思的通用名称是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其说明书显示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属于非处方药品(OTC),并不具备治愈白内障的功用。该药“上市之初为处方药,医院推不开,药物本身没能达到预期效果,得不到医生认可,从年起换了个OTC的‘马甲’,这几年开始铺天盖地做广告宣传。”

莎普爱思在广告中,使用了多种忽悠手段。

首先是“误导”:广告词中说,“预防治疗白内障,认准莎普爱思”。并宣传能治眼模糊、重影、黑影等,让人觉得好像所有的眼科问题,这款眼药水都能“治”。对此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表示,“这无形中把该药的治疗范围从白内障扩大到了很多眼病,因为模糊、重影、黑影可以是上百种眼科疾病的症状,明显偷换概念,有误导性。”此外,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可以有效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目前治疗白内障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手术。想要靠药物逆转白内障的症状,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次是“恐吓”:什么“得了白内障,等到看不见就晚啦!”好像白内障这种病很凶险,要早治,否则你就完蛋啦!而要早治就快用莎普爱思吧。其实白内障药物治疗尚未获得突破性进展,而白内障手术已十分成熟,可以说手到病除。

第三是“混淆”:比如说“眼前有黑影,飞蚊症,这些都是白内障的症状啊”,“白内障眼前有黑影要点莎普爱思”。言下之意就是你眼前有黑影、有飞蚊症,就是白内障,快点莎普爱思吧!而实际上飞蚊症是玻璃体后脱离的症状,并不是白内障的症状。

第四是“胡说”:比如“药物直达病灶会有点痛,坚持滴哟!”告诉人们点药很疼就是药物已经进入病灶了!而真正好的眼药水一定是刺激性小,点用舒适。点药疼就是药物直达病灶的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白内障患者多为老年人,并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难以分辨广告宣传语的真伪。若因为虚假宣传而影响治疗,莎普爱思和它的虚假广告难辞其咎。

虚假广告为何能堂而皇之地登上电视荧屏?

据了解,早在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通过证监会上市审核之际,《经济参考报》即报道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发布广告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黑榜”的常客。

另外,在更早之前的年6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广东省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莎普爱思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因年3月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违法发布广告被曝光次。

6年时间算不得短暂,早已被列入“黑名单”的莎普爱思如今仍然活跃在公众眼前,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一来,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显然不足,惩戒的措施并未起到让商家自我反省的目的。二来,公开资料显示,年至年期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共发布了条“莎普爱思滴眼液”药品广告。生产企业、部分电视媒体和实体店之间,是否已经形成一条纵横交叉的利益链,使他们可以为所欲为?

要遏制类似莎普爱思这样的行为,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媒体等舆论监督者应当加大监督力度,揭露虚假信息,执法机关也应反省自身,更积极地作为。更重要的,则是要彻底斩断虚假健康信息传播的利益链,在这方面,不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譬如没收虚假广告收入,处以多倍罚款等等。

老百姓相信名人,更相信电视台,有些老年人甚至认为电视台就是政府、电视台就是党。当药厂、电视台窃笑数钱的时候,是否想到你们是在消费名人、消费政府、消费党呢?

不要被“神药”广告摧毁了大众认知

该公司年报显示,“莎普爱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还被相关行业协会授予多项荣誉称号。

但是,这样的光环并没有获得部分专业医生的信赖。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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