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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助力构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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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青岛市市南区张秀珍调解室调解员张秀珍(中)在了解案情。(资料图片)

法制网记者姜东良 曹天健通讯员 郭永君

7月13日上午,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进布置素雅的“馨海绿洲”心理晤谈室,尚鹏刚刚接待了一位因情感纠纷前来咨询的中年男子。

尚鹏是山东省青岛市南区八大关街道为社区居民聘请的“心理医生”,也是“馨海绿洲”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人。

八大关街道地处青岛市区南部沿海一线,有8个社区户居民。八大关是全国首批获评“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之一。

年,时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立德下社区走访时了解到,辖区内居民老龄化现象突出,有的社区比例甚至超过30%,部分老年人退休或丧偶后因内心失衡发生严重心理问题;有的中青年人因情感冲突或工作压力等引发心理危机……

“刘书记提出,要化解这些新的矛盾点、纠纷源,让我们的历史文化名街成为文明祥和的高尚人文家园。在他的推动下,年7月,‘馨海绿洲’入驻八大关街道太平角社区服务中心。”八大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曲青军告诉记者。

“街道办免费为我们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用品,我们定期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治疗。”尚鹏介绍说。

“7年来,‘馨海绿洲’义务为辖区内8个社区的居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及咨询上千人次,举办公益讲座上百场,积极参与多元纠纷化解,把许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曲青军说。

“‘馨海绿洲’心理咨询室就是我们的太平角、平安角。”八大关街道居民吴连海说。

“青岛市在全面构建实体、网络、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上,还创新推出‘1+1+N’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多元参与、‘点穴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青岛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告诉记者。

“创新探索‘1+1+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现了司法行政多种资源、多种手段的良性互动,为青岛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四级平台实现第一时间为民化纷解忧

“前几天一位居民来调解室,说自己住二楼,楼下装的摄像头正对自家卧室,侵犯了自己隐私,想直接找上门谈又担心伤了邻里之间和气,希望调解室出面解决。我们考虑到双方同住一座楼,还是楼上楼下,就采用了‘背对背’的方法消解矛盾,最后楼下调整了摄像头位置,楼上表示满意、安心。”在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调解员张秀珍说。

“年,以张秀珍名字命名的‘张秀珍调解室’挂牌成立,10年来,经她手调解的民事纠纷上千件。”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王建军说,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这种百姓身边的法律服务室能够第一时间化纠纷、解民忧。

“遇到车堵门、楼上楼下因装修发生纠纷,社区调解员立马就会到场调解,生活在这样的社区里感到很幸福。调解员是‘和事佬’,也是社区居民幸福的守护神。”湛山街道盐城路社区居民李益春说。

青岛市司法局巡视员赵纯利告诉记者,青岛市为解决市区面积大、人口众多、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在市一级和6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全部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个街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个社村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市、区县、镇街、涉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成,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贯通,解决了群众“找法无门”的问题。

“警察是刚性执法,我们是柔性调解,但调解不是简单‘和稀泥’,而是依法依理,公平公正。”在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内,城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派出所共同建立的调解室调解员张云峰告诉记者说。

在建立四级法律服务平台服务群众的同时,近年来青岛市还在城阳区、西海岸新区探索派出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结合的“警调”联动模式,在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建立起调解资源有序整合、调处职能有效集中、工作措施有机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融合调处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三级标准确保法律服务资源精准投放

“平台的建成,基本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有没有’的问题,如何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跨越,是我们接续考虑的问题。”曹仁收说。

记者了解到,从年11月起,青岛市相继制定出台区市、街镇、社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考核标准。

《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考核标准》要求,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变原来封闭、被动、分散的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为主动、开放、共享。

《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考核标准》提出,设立便民服务岗,让公共法律服务站成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奠基石”。

《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考核标准》提出,在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法律咨询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组、普法大讲堂、公证和司法鉴定联络点等,确保司法行政资源在最基层实现精准投放。

考核标准的落地实施,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规范运行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年,青岛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办结件,办案数量实现持续上升,位居山东首位,全年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万元,专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人次,同比增长58%。”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房辉告诉记者。

“1+1+N”创出枫桥经验新时代“新解”

如果说依靠群众、群防群治、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那么青岛市近年来创新推出“1+1+N”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则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新解”。

“1+1+N”模式的运作方式是,结合城市和农村发展的差异性,在每个社村建立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配置1名由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的法律顾问,在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治安纠纷等不同纠纷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小组,在遵循便民、自愿的前提下,以社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以社区法律顾问为辅,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室综合资源,发挥好社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

“社区法律顾问以第三方身份介入社村事务管理和矛盾化解,做到矛盾纠纷由法律专家‘把脉开方’,多方参与群策群力‘点穴化解’,实现‘老百姓说事、明白人评事、贴心人理事’的多元参与化解,把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房辉说。

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杨家村八旬老人赵某因四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想把四儿子告上法庭,前往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立即联合各方力量,找来了律师和调解员,说服其子拿出了赡养费,避免了一场官司,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到老人患有白内障,还帮助老人申请了白内障免费手术。

“俺到司法局本想找个律师帮俺打官司,没想到司法局派人帮我省掉了官司,还帮俺治眼病呢。”赵某逢人便说。

目前,青岛全市个社村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年度补助经费累计达余万元。

“老百姓一方有难,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就立刻发挥联动作用,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一体多元’的法律+调解机构立即反应,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八方支援’,使司法行政多种资源、多种手段良性互动,让百姓得到了全方位法律服务。”赵纯利说。

记者手记

法制网记者 曹天健

青岛,被誉为幸福宜居城市。

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幸福宜居,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是否便捷完善不可或缺。

记者采访中,青岛市司法局巡视员赵纯利告诉记者,近年来,青岛市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供给机制和服务标准,实现了市、区、街镇、社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落地、无缝隙,社区群众在家门口即能享受一体多元的法律服务。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青岛市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余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逾千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为5.1,远高于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标准2.3的指标。”赵纯利说。

他所讲的一体多元,不是司法行政机关一家独自奋战,是由法律专家“会诊”,社会各界多方参与、群策群力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老百姓说事、明白人平事、贴心人理事”,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都是幸福宜居城市、幸福宜居乡村建设的主体。

记者采访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青岛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心理评估专家、“馨海绿洲”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人尚鹏说,近年来,他曾承担“5·28”招远麦当劳杀人案、“8·12”天津塘沽爆炸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但在他从业的记忆里,7年前,八大关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居民“购买”专业心理咨询师的眼光让他格外感动和钦佩。

由此观之,青岛的成功实践还让我们领悟,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离不开高点站位和统筹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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