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
为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根据萧山区残联有关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政策,再次将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申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萧山区户籍白内障复明手术患者(每人每眼限补助一次)
二、补助须知
当年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的白内障复明手术一次性补助(第四季度手术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第一季度申报补助),逾期一律不予补助。
三、补助标准
申请人单只眼睛手术费用经医保支出后个人现金支出部分超过元的,补助元,不足元,按实际支出部分补助。
四、申报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萧山区残疾人康复工程申请表》;
2.白内障复明手术发票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或医疗证明(医院医疗证明专用章);
4.身份证原件。
五、社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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